草木
可能不少人会认为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极度落后。我们关于封建时代的历史记忆,是那种没有民权、“人吃人”的剥削社会,这还有慈善可言吗? 其实谬矣。在古时,民风淳朴,互帮互助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做人义务。不信?不妨去一些边远的乡村走走,就相对容易能感受到一点古人遗风。古代“首都”一词,即含“首善之都”之义。古时读书人往往也颇谙医术,倒不是想将来可以“弃官下海”什么的,实乃本于“医乃仁术”的济世精神。“不为良相便为良医”,是古时读书人的共识。假如哪个郎中因为谁穷谁没钱就不给治病,那么等待他的,将是千夫所指的狼狈下场。 在这种“与人方便自己方便”的行善文化氛围里,民间的捐资修路造桥、济孤救苦,以及义塾、义诊,是古时普遍的一种社会风气,并不需要大力号召,也不需要减税鼓励,当然也就不需要有专门的慈善机构去推广执行。 历史演变到今天,在西方,政府在社会慈善事业中幕后无声,民间的慈善组织台前担纲。人们往往又误以为慈善事业主要是一种民间行为。其实不然,从历史上看,现代西方慈善事业发端于欧洲大陆,肇始于基督教会,由于当时欧洲带有“政教合一”的历史特性,这注定了其慈善事业从一开始就具有极浓厚的官方色彩,也正因为此,基督教会的慈善事业,能很快做到遍地开花、惠及众苦。就是今天,西方的慈善事业仍离不了政府的主导作用,以民间捐款比例最高的美国为例,也仅占19%,绝大部分的慈善基金,仍有赖于公共财政的支持(《中国民政》2006/2),另外,诸如慈善政策、社会慈善资源整合、尤其是社会慈善意识的培育,政府的作用根本无法替代。 中华慈善总会负责人曾说过,当今中国民间层面的慈善事业“十分落后而不是一般的落后。” 我国的GDP与美国比差38倍,但人均慈善捐款额的比差则高达7300倍之巨。我国的志愿服务参与率,仅为全国总人口的3%,而美国高达44%(《中国青年报》2006/3/15)。但这应从两方面看,比如说,地方媒体以其传播优势,不时会发起一些有针对性的募捐活动,或其它公益活动,如前些年对福州连体婴儿点点和鼎鼎的社会捐助,等等。全国各地这样的捐资或其它公益活动,加起来不会是个小数目。这些没有通过专门慈善机构的善款,有没有被统计在内呢?另外在美国,一个大学毕业生如果志愿服务的记录很少,那么他连找工作都成问题。话说回来,另一方面,作为商业机构的美国公司,对这种善行、这种社会意识拥有共识,着实难得,这也与美国老百姓在意商业机构的社会良知有关。这种可贵的公民意识,其实是有其慈善文化的传统渊源的。反观我们国家数千年的行善文化,在近现代,备受无知的践踏,已蜕化为“马善人骑,人善人欺。”的怪论,尤其在向商业社会转型的今天,大家埋头赚钱、抬头想钱。做好事?傻瓜啦。 可喜的是,近年来,国家开始着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虽任重而道远,但已迈出重要的第一步。随着传统人文精神在国人心中日渐复苏,中国慈善事业将获得坚实有力的道德支撑,换句老话说,也就是有了群众基础,而这对于慈善事业而言,是绝对不可或缺的。 弘扬传统文化,绝不可排斥外来文化。中华文化的重要特性之一,就是包容性。现代商业社会背景下的西方慈善理念,对当今中国社会现实而言,实有很大的借鉴意义。 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落后,还在于政府对民间、半民间慈善机构在资金、政策等方面的支持,尚处于起始阶段,这是有其历史原因的,因此也是可以理解的。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,政府对弱势阶层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扶持,如城市反哺农村等。温家宝总理更提出了“穷人经济学”的观点。同时政府本身也在大力行善,如举国为民工讨薪等等。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,一个追求社会公义的政府,对民间、半民间慈善事业的积极引导、大力扶持,将不会是一个遥远的故事。